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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下午,海南大学EMBA课程总裁班川渝同学会·学习沙龙(第二期)在海口宝华酒店举办,川渝总裁班同学及其企业管理层百余人汇聚一堂,进行相互交流和学习。我所主任、我所天涯同心工作站站长李君律师受邀参加沙龙,并做题为《走进民法典》的宣讲。
在宣讲中,李君律师首先向大家阐述了民法典颁布的背景及其重要意义,然后结合具体案例对民法典中关于高空抛物、住宅用地的使用权房屋产权自动续期等与大众生活联系紧密的相关热点问题进行了重点讲解。
在讲解中,李君律师说,关于老百姓头顶上的安全问题——“高空抛物”,《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第一条第三款规定:“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此条款明确了“公安机关”做为调查主体,承担调查义务,即在“私法”领域,引入了“公权”,有利于更好地保障人民的权益,是立法的一大创举。
另外,李君律师还提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自动续期的问题是容易被大家忽略却十分值得关注的问题,就续期费用问题,《民法典》仅规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具体缴纳费用标准目前还没有具体法律规定来明确。
李君律师的本次宣讲现场临时发挥,不用PPT,也不用讲义,用几个“最”字来全方位诠释《民法典》,带领广大海大总裁班川渝同学会的学员们走进民法典:
李君律师的讲解深入浅出、生动细致、有理有据,大家都听得十分认真。沙龙结束后,大家还意犹未尽,部分同学还特意找到李君律师作进一步的交流。
以民为本,循法而治。《民法典》关系着我们每一个人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堪称“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对很多的社会热点和百姓关切,都有回应。自《民法典》颁布以来,我所高度重视《民法典》的公益普法宣传,我所天涯同心工作站已多次组织成员走进机关、军队、企业、社区举办《民法典》宣讲活动,效果显著,取得了非常好的社会反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