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金子律师,男,现任职于海南东方国信律师事务所,曾先后任职于海南省国营邦溪农场、临高县波莲镇政府、海口市龙华区房屋征收局等单位。担任房屋征收局办公室主任期间,多次参与调解、处理海口市龙华区棚户区改造、市政道路征收、集体土地征收等征地拆迁矛盾纠纷调处,并处理过征收范围内群众上访事件十余起。在律师事务所工作期间,曾参与办理各类民事案件及大型企业单位破产重整案件、公司法律顾问、市县政府法律顾问等非诉案件,以及涉及公司业务的诉讼和仲裁案件。尤其擅长公司纠纷、担保纠纷、合同纠纷等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