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修衡律师,男,汉族,1979年6月出生,海南大学法学本科毕业。海南东方国信律师事务所主要合伙人、执行副主任、专职律师,海南省律师协会维权专门委员会委员。从事法律事务多年(2007年3月至今在海南东方国信律师事务所从事法律事务),主要涉及民事、行政方面。多年来代理刑、民、行等案件无数,受聘多家法律顾问单位(如定安县人民政府、定安县国土环境资源局、海南省国营桂林洋农场、海南电网公司等),参与桂林洋大学城工程的规划合同起草修改等。
最近案例有:1、案号(2015)琼行终字第126-130号,案由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纠纷,涉及土地面积100多亩,现估价金额1亿多。最终判决支持我方观点。2、代理三亚市群体案件,涉及人数45人,主要是其所在村小组侵犯了其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利,案件在起诉阶段。(3)、受海南师范大学委托处理及参与多起人事纠纷案件,得到海南师范大学的认可。(4),案号为(2015)秀民一初字第1295-1297号,案由为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案件已开庭。等等。王修衡律师恪守委托人的隐私,本着勤奋、忠诚、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的执业态度,为委托人提供最专业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