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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东方国信律师事务所2023年人才引进政策

时间:2023-05-11   访问量:585

为进一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增加律师人才储备,结合本所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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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书,具有扎实的法学功底,良好的执业道德,无不良执业记录。

2、有志长期从事律师法律服务工作,具有高度责任心、工作细致、认真、严谨。
3、拥有良好的教育背景,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服务意识。熟悉诉讼流程,能够独立办理诉讼案件。
4、认同本所文化理念,热爱律师行业,遵纪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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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年执业律师无座/卡座的,费用全免;使用独立办公室的,费用为当前办公室实际费用的50%。第二年执业律师无座/卡座的,费用为当前费用的50%;使用独立办公室的,费用为当前办公室实际费用的80%。第三年执业律师无座/卡座的,费用为当前费用的80%;使用办公室的不再享受优惠。如所内律师目前费用优惠小于上述优惠标准的,律所不另外补贴。


2、执业第一年业务收入达全所平均收入以上的,第二年无座/卡座/费用全免。执业第二年业务收入达全所平均收入两倍以上(含两倍)的,第三年无座/卡座/费用全免。


3、以上两种优惠择一适用,如出现冲突时,则以最大优惠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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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的执业满三年的律师第一年无座/卡座/办公室费用享受当前费用的五折优惠,第二年无座/卡座/办公室费用费用享受当前费用的六折优惠,第三年无座/卡座/办公室费用享受当前费用的八折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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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使用办公室的律师享受当前费用8.5折优惠,2024年使用办公室的律师享受当前费用9折优惠,2025年办公室费用不再享有折扣。


2、以前从未使用独立办公室的,从实际使用办公室之日起,第一年办公室费用享受当前费用的7折优惠,第二年办公室费用享受当前费用的8折优惠,第三年办公室费用享受当前费用的9折优惠。第四年开始办公室费用不再享有折扣。


3、以上优惠适用于独立办公室以及二人合用办公室满员状态,二人合用办公室不满员或二人以上合用办公室时不享受以上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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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仅是部分优惠政策,

更多优惠政策可致电了解!

电话:13700489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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