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踏实地 服务社会
8月10日至11日,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调研组到三亚市、陵水县、乐东黎族自治县等地,围绕“关于解决我省基层法院员额法官力量不足问题”开展专题调研。我所高级合伙人李君律师作为省政协委员参加调研活动。
调研期间,调研组一行先后前往陵水县、三亚市和乐东县,实地考察了陵水县人民法院、司法局行政争议调处中心和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三亚国际商事调解中心、三亚市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乐东县政法委、大安镇乡村法治服务中心等单位,通过面对面座谈、查阅资料,深入了解了基层法院员额法官的数量及办案情况,并听取了关于诉源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方面的经验做法以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的汇报。
在今年海南省两会期间,作为省政协委员、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我所高级合伙人,李君律师就曾建议,积极采取措施缓解基层法院“人手紧”的突出矛盾,以便更好地促进海南司法工作。
针对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李君律师认为,应优化审判辅助人员配置,科学划分法官与审判辅助人员的职责范围,构建以法官为中心,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等审判辅助人员各负其责、协调有序、快捷高效的审判权运行机制。减轻法官的事务性工作负担,使法官能够集中精力快办案、办好案;要强化审限的内部监督机制,解决超审限问题,必须从法院内部入手,加强审限的监督管理。一是法院内部充分发挥审判流程管理的作用,对案件的审理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在审限即将届满前进行催办,并在年终公布审判人员超审限的情况。二是实行惩罚性措施,给予承办人一定的纪律处分或经济制裁。三是经常性地对超审限情况进行评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严肃处理,以杜绝超审限现象的发生;还要提高审判人员办案效率和业务水平,法官办案多了,经验丰富了,办案效率就会越来越高,业务水平就越来越好,案件超审限的概率就会大大降低。李君律师还表示,对超审限案件,法院工作人员要主动提前告知当事人或代理律师,取得当事人或律师的理解和支持并说明原因,将有损司法权威的影响尽量降到最低,维护司法公信力。
参加本次调研的人员有: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孟励;省政协常委,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一级高级法官张玉萍;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专职副主任王龙壮; 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海口海事法院三沙法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吴清武;省政协委员,致公党省委会常委,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三级高级法官(仅参加三亚调研)王娜;省政协委员,海南东方国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君 ; 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四级高级法官许平飞;海南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石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