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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6日上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深化生态文明司法保护,集中展现检察机关助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海南省检察院联合海口市检察院、海口市秀英区检察院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我所高级合伙人李君律师作为省政协委员受邀出席活动并发言。
本次检察开放日活动,为期半天。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顺华,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立新,市秀英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钱晶晶,市秀英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春霞出席活动。
活动邀请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法学专家、律师代表和“益心为公”志愿者代表近20人前往海口市秀英区检察院永兴检察室,参观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展板,视察了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办案中心。
在调研座谈会上,市秀英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钱晶晶汇报了市秀英区检察院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立新汇报了市检察院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三级高级检察官张宇宏通报了全省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同时,与会人员观看了省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展示,对加强和改进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会议最后,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顺华作了重要讲话。
李君律师对海南省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十分关注,座谈会上,他就“加强和改进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提出了以下几点建议:
一、加强公众环境保护意识的培养。作为生态环境的受益者和维护者,公众应当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中来。政府可以通过加强教育宣传,普及环保知识,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培养环境保护的习惯和责任感。我认为在加强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我们需要加大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力度。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可以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增强公众对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只有当公众普遍具备环境保护法律意识,我们才能够更好地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二、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的法律制度和检察机制。目前,我省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存在诉讼主体不明确、证据难以收集等问题。因此,我们应当在法律制度上加以完善,明确诉讼主体的范围,简化证据收集的程序。同时,我们还需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一个高效的检察机制。
三、加强司法公正和透明度。在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我们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案,确保司法公正。同时,我们还应当加强对外公开和公众参与,让社会各界了解我们的工作进展和结果,同时也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强检察人员的专业能力培养和队伍建设。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需要检察人员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因此,我们应当加大培训力度,提升检察人员的专业水平。同时,还需要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加入到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
五、加强相关机构的配合合作。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需要多个部门的积极配合和协同合作。政府可以建立跨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相关机构之间的沟通与合作,提高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的效率和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