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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宪法日|我所组织开展“12·4”宪法日宣传活动

时间:2023-12-11   访问量:143

每年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今天我们迎来了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宪法精神,我所执行主任陈二磊律师带领我所公益普法小组律师苏莉茹律师、刘晗律师、邓小云律师、周兴源律师、陈柳蔓律师,在北京大厦一楼大厅设咨询台,开展公益法律咨询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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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吸引了往来大厦的人员和周边社区的居民前来咨询,大家就自身生活与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向现场律师面对面进行了解。我所律师耐心答疑解惑的同时,主动向大家普及“什么是国家宪法日”、“宪法是什么”、“宪法的重要地位”以及“宪法的重要规定”等有关宪法的基本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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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拥有最高法律效力。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它保障了我们生而为人应享有的权利。所以说,宪法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它护航我们每个人的一生,我们要主动学习宪法、了解宪法、宣传宪法,并自觉遵守宪法,做宪法坚定的捍卫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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